一、加班费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吗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以区别2000年版,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综上,加班费的计算根据不是依据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
专业解答社保缴纳应按劳动者实际工资全额支付,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强制要求限期补齐。若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征收机构可向县级以上行政部门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金融机构执行划拨。
专业解答社保缴纳应按劳动者实际工资全额支付,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强制要求限期补齐。若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征收机构可向县级以上行政部门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金融机构执行划拨。
专业解答加班费用应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内的薪资为基础计算。用人单位因业务需要延长劳动时长,应支付原基本工资1.5倍的薪酬作为补偿;法定节假日工作,则需支付原基本工资3倍的薪酬作为酬劳。
专业解答理论上,企业按最低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保不符合法规。社保基数通常根据员工过去一年平均薪资或上月收入计算,薪资越高,基数越高。用人单位需按国家规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员工也需按比例缴纳。若单位未足额缴纳,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福利,员工有权要求赔偿。
专业解答加班工资按照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对加班费有明确的规定时,也是会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去执行,一般情况下周末按照两倍工资,法定节假日按照三倍工资来发放的。
律师解析 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律师解析 不可以。 1、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 2、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对于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日平均工资的一点五倍计算工资。 4、如果是在休息日延长加班的,应当按照日平均工资的二百计算加班工资。
律师解析 合同约定加班费按照最低工资是不合法的。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加班工资应当高于正常工资。 且根据不同的加班时间,有不同的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的加班工资应当是正常工资的1.5倍,休息日加班应当是两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是3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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