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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不按议事规则办事怎么办?

ask****152 湖北-武汉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2.21 21:20:34 2175人阅读

业委会不按议事规则办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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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未能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其行为损害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者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导业主召开。
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有权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出质询、依法撤消业主委员会所作的决定或者改选业主委员会。

2017-08-05 10:50:4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贷款审查委员会是联社经营管理层贷款审查、审批的决策机构,对联社主任室负责,接受联社理事会、监事会的检查和监督。2、贷款审查委员会负责研究和拟定信贷政策、管理办法、年度信贷计划和工作目标、授权授信管理办法信贷资金计划等。审议相关部门规定的信贷和风险管理专题报告,确定阶段工作管理目标和重点。3、对超过授权(联社分管主任)范围的贷款发放进行审核和决策,对授信企业和年度贷款客户分类管理进行审核和决策,对企业执行优惠利率进行审核和决策,对超授权外的票据业务进行审核和决策。4、审议提交联社贷款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的其它信贷事项,以及其它认为有必要提交贷款审查委员会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是关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方面的规定。它体现中国人民银行更有效地强化对商业银行(包括信用社)的审慎监管,商业银行(包括信用社)应当依据该条规定对自身的资产负债比例进行内部控制,以实现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经营原则。商业银行(包括信用社)所进行的民事活动如违反该条规定的,人民银行应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但不影响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资格,也不影响其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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