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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放弃继承权算是侵害妻子的共同财产吗

肖** 四川-内江 财产分割咨询 2021.02.07 12:17:56 306人阅读

丈夫放弃继承权算是侵害妻子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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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放弃继承权需要征得妻子的同意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财产先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知,妻子不在丈夫父母财产继承人的范围内,所以丈夫放弃其父母的财产继承权也无需征得妻子的同意。  法律规定,配偶不具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配偶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  温馨提示:  
(一)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

2021-02-07 12:1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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