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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遗嘱订立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生效?

任* 浙江-杭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17.02.21 07:51:50 160人阅读

朋友的爸爸最近生了病身体越来越不好,准备订立遗嘱,不知道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生效,请问遗嘱订立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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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告知当事人遗嘱订立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告知当事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的。

三、告知当事人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注意: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能处分属于个人的部分)。此外,必须注意的是: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由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的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告知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五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法律对五种形式的遗嘱有如下要求: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1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接触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五、告知遗嘱见证人的资格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六、告知遗嘱的撤销、变更:
    
1、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017-02-21 08:05: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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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告知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五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法律对五种形式的遗嘱有如下要求: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1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接触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告知遗嘱见证人的资格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告知遗嘱的撤销、变更:
    
1、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以上是遗嘱订立需要满足的条件

2017-02-21 08:0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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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时要具备以下条件才有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相关延伸】
问:订立遗嘱的形式包括什么?
答:订立遗嘱的形式包括以下这些: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订立遗嘱的有效方式: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订立遗嘱有效,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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