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购房(酒店投资型),合同制定了固定投资回报收益,于半年一次支付,酒店(甲方)因于2016年3月向本人(乙方)支付半年回报收益,可拖欠到了6月分才支付第一笔回报收益。每半年一笔回报收益,至今已快有一年未再支付回报收益。合同制定:违约责任(甲方不按期兑现乙方应得的固定回报收益的,每逾期一月按当期应付固定回报收益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半年,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应无条件退还租赁房屋,等)现酒店(甲方)未支付固定回报收益,和违约金,按合同所说,我是否应该早酒店协商,问一问支付金的问题?或者走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如族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做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