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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两千构成犯罪么,我该怎么要回这个钱呢?

ask****313 北京 职务类犯罪辩护咨询 2021.01.27 22:03:03 404人阅读

你好 挪用公款两千构成犯罪么,我该怎么要回这个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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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是否涉嫌刑事犯罪需视具体的情节及金额等综合判断,可以电询,进一步为您分析

2021-01-28 10:20:10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2590条

您好,这个肯定是构成犯罪了

2021-01-28 07:1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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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54667条

不是 协商吧

2021-01-28 00:22:38 回复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18262条

你要回什么钱呢,是帮你自己咨询的吗

2021-01-27 22:19:48 回复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1466条

不构成犯罪

2021-01-27 22:12:5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挪用公司资金千多构成犯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挪用资金罪相关的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挪用资金一万以上才构成犯罪,但如果挪用资金五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犯罪。《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
十六、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三、挪用资金罪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生产、入股分红、存入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得利等。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所指的营利活动不包括非法活动。对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限制较为宽松,只要挪用的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行为人营利的目的是否达到,均不要求。即所谓“营利活动型”。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所谓“非法活动”,是包括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有非法经营、赌博、、嫖娼、行贿等。此种形式的挪用原则上对期限、数额均无限制。

您好,针对您的挪用公司资金千多构成犯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挪用资金罪相关的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挪用资金一万以上才构成犯罪,但如果挪用资金五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犯罪。《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
十六、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三、挪用资金罪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生产、入股分红、存入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得利等。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所指的营利活动不包括非法活动。对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限制较为宽松,只要挪用的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行为人营利的目的是否达到,均不要求。即所谓“营利活动型”。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所谓“非法活动”,是包括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有非法经营、赌博、、嫖娼、行贿等。此种形式的挪用原则上对期限、数额均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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