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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垫付工资后怎么追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经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生效后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的责任情况,10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赔偿义务人发出《偿还道路交通事故垫付费用通知书》,要求赔偿义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垫付费用。赔偿义务人逾期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敦促其偿还;对拒不偿还的,将依法追偿。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费用超过两年确实无法追偿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核销,并保留垫付费用追偿权。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垫付费用核销后侦破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按规定追偿垫付费用,追回的垫付费用纳入当地救助基金账户管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在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对其他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并且垫付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在劳动纠纷中,应在60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书面仲裁申请。申请书需包含劳动者个人信息、用人单位详情(如名称、地址等)、明确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相关证据和证人信息。非书面申请需经仲裁委员会记录并确认。提交的材料需齐全,否则可能被要求补正。收到完整材料后,仲裁委员会出具收件回执。
专业解答由第三人垫付其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协助设立公司。双方之间形成借贷关系。垫付出资是指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垫付出资为我国法律所允许;而抽逃出资属于公司法所禁止的行为,需要负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专业解答1、商业险分责任比例,而交强险不分责任比例,只分有责无责。2、抢救费用不应判决保险公司自行承担。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垫付抢救费等费用只是其的一种法律义务,并且还是针对购买了交强险的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害而言,但这种义务并不意味保险公司就是自愿的垫付费用。最后划分责任后,还是应该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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