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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董事会未经股东会决议私自承担10万元的债务

孙* 湖南-株洲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1.27 13:32:46 443人阅读

企业法人董事会未经股东会决议私自承担10万元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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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问题需要确认,
首先,该债务性质,若为公司经营中债务,公司理应承担。
其次,公司章程中对总经理的授权是否包括其行为,第三,假设公司并无授权,对于该10万元的债权人是善意的,并未与总经理串通,那么该10万元债务应当由公司先行承担,公司承担后再向总经理追偿。
总之,该债务的形成肯定有相关书证,这些文件需要仔细综合分析才能确定债务承担问题,即是否应当由总经理承担过错责任。

2021-01-27 13:3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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