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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起诉书多久能送达

田* 湖南-湘西 刑事诉讼咨询 2021.01.18 07:51:13 484人阅读

检察院起诉书多久能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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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一般会在3个月内到开庭审理(侦查2个月,审查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有可能延长时间,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审查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2021-01-18 07:53:1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1、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是指把人先保出来等候审理的意思。
2、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办理的案件有权决定是否取保候审。就出现在检察院取保候审到被逮捕的现象。
3、至于在已经逮捕是否再次取保候审?在司法实践中再次取保候审的概率很小,除非被告人身体或案件发生变化。【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检不诉 号
(一)被不人基本情况
包括被不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
(二)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不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不人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移送审查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不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或“被不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经人民转至本院审查”
(四)案件事实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和第142条第1款、第2款作出的三种不,分别写明:
1、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决定不的,应简要写明案件事实及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决定不的,应简要写明经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理由。
3、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的规定不的,应简要写明案件事实和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根据。
(五)不理由、法律根据和决定事项
本院认为,(以下用准确精炼语言概述行为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法律责任。如果是《刑事诉讼法》第177规定不的,要写明触犯的刑法条款(如被不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并写明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的规定,决定对不。
(六)告知事项
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规定不的,被不人如果不服不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日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不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检察院。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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