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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哪种情形是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的基本方法

陈* 河北-保定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1.16 10:29:31 451人阅读

下面哪种情形是民事诉讼证据收集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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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可以主动收集证据。  
2、在胡某诉黄某侵权一案中,因客观原因胡某未能提供一项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胡某可以申请收集证据。  
3、在周某诉贺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没有时间收集证据,于是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应当调查收集。  
4、在武某诉赵某一案中,武某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但未经准许,武某可以向受案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
1、
2、4。解析: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
①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
②人民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
③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
④人民认为应当由自己收集的其他证据。故C错误。

2021-01-16 10:30:31 回复

【法律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七节 鉴 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二十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法律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七节 鉴 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二十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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