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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杭州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谢谢!

牛** 江苏-泰州 工伤纠纷咨询 2017.02.01 19:35:11 209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想要咨询一下因公致九级伤残杭州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希望律师可以帮忙回复一下,谢谢您!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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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是杭州工伤赔偿标准。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 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 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7-02-01 19:37: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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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问的杭州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我们做以下答复: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按7个月计发;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按15个月计发。

2017-02-01 19:4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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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杭州工伤赔偿标准,我们还应考虑是几级伤残,以下是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7-02-01 19:40:11 回复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以上就是我对问题杭州余杭户口迁移怎么迁的解答,望采纳!

您好,请问您签订了劳动合同吗?是因为什么原因离职的?希望您可以进一步描述事情的详细情况,这样我们才能对您的问题进行明确判断。欢迎您来电或者一对一咨询,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为您服务!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休息日加班:日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200%;
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300%.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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