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是否一经签订就有效大部分的合同是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还是对合同的生效有一定的限制的,其中比如:《担保法》对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作了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再有该法还规定了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见合同生效并不是全部都是一经签订就能生效,特别是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有关不动产的转让合同通常都是需要以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合同生效的时间,机动车为不动产。
二、合同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生效。合同生效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要式合同,须双方依法定形式办理特定手续后,还必须交付标的,合同才告成立。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的程序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生效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生效。二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的程序有特别规定或者约定的,完成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专业解答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头说的第153条跟第154条,如果欠条写得不合法,比如说违反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或者违反了大家都认可的道德规范,又或者说是跟打的这个欠条的另一方偷偷摸摸串通好来欺骗别人,那这张欠条就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专业解答记住了,借钱给别人的时效只有三年。这个时间是从你知道自己受到了损失,也就是借款人没按照约定还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如果这三年里你没有去法院上诉或者做点别的什么来争取自己的权益的话,那么这个时效就过了。万一这个时候再想要找法院帮你讨债,那可就不一定行得通。不过,如果是由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或者特殊情况,那就另当别论~另外,超过二十年的欠款需求,法院可是不再受理的。
专业解答说白了就是不管你签没签字画押,这个借款合同都是无效的,压根不能算是合法有效的那种。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来说,第一百五十五条特别强调过,任何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等于自打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责任和约束力。所以,要是确认是个无效的借款合同的话,那它自打你签下大名的瞬间起,就像橡皮擦一样,擦掉所有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那就得看具体情况。
专业解答借条的追讨期限只有三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或者应该已经发现了开始算起。不过,要是过了二十年你还没去告的话,就算告了也没用了,除非是有啥特别的原因,法院可能会考虑延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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