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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原因,致人伤害,可要求单位承担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说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获得双倍工资赔偿的事实依据,但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否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因为工作致人伤害用人单位应该承担责任。
2020-12-13 18:36: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