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滁州法律咨询 > 滁州其他法律咨询 > 失信人员申请书如何写

失信人员申请书如何写

李** 安徽-滁州 其他咨询 2020.12.09 09:29:33 439人阅读

失信人员申请书如何写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滁州律师 其他律师 滁州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2020-12-09 09:31:3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方为失踪人员的离婚申请书怎么写
宣告失踪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宣告×××(失踪人姓名)失踪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写明失踪的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失踪。
此致
××××人民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为:
①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②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公民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对没有法定代管人或者代管有争议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向人民提出宣告失踪,应当提交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应当注意说明申请被宣告失踪的人的原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夫妻一方失踪后怎么离婚
1、夫妻一方失踪能离婚吗,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只能通过判决,不能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协商终止婚姻关系,双方共同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因为婚姻的一方下落不明,所以不能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但是下落不明的被告缺席开庭,还是会判决离婚与否的。
2、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离婚之前是否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夫妻一方失踪的,离婚之前不需要必须先宣告人口失踪。
3、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该去哪个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当然也可以在被告失踪前的最后居住地的提起离婚诉讼。
4、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是否会判决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为“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
对于
第二种情况,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对于
第一种情况,由查明事实后,在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但是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
5、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失踪满4年的,是否还需要提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失踪满四年的,可以直接去提起宣告死亡的诉讼,人民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申请人可持人民的法律文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次结婚手续。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非自己意愿辞职,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才能按照《生育保险条例》规定,到劳动局申请失业金的; (五)法律,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条例》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名和辞退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