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防城港法律咨询 > 防城港离婚法律咨询 > 女方生育问题男方提出离婚需要补偿吗

女方生育问题男方提出离婚需要补偿吗

王* 广西-防城港 离婚咨询 2020.12.08 17:09:18 321人阅读

女方生育问题男方提出离婚需要补偿吗

其他人都在看:
防城港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规定是夫妻离婚时需要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承担孩子抚养费。  如男方有家暴等过错,女方可以作为无过错方主张得到赔偿。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以上协议,可以到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20-12-08 17:10:1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