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
1、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2、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分别选举的监事组成。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可由3名或3名以上的监事构成。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本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3、监事和解除监事的每届为3年。监事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职务在内不得无故被解除。如确需解除,股东代表由股东会依法定程序解除,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依法定程序解除。
律师解析 存在,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是监事会或监事。它是对公司执行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专门监督的机构。有如下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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