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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要咨询盗窃案件方面的盗窃

ask****551 宁夏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2.07 03:27:27 321人阅读

你好 我想要咨询盗窃案件方面的 盗窃金额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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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51686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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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是否有报警?是以什么方式盗窃的?您需要说明案件详情以及您的诉求是什么?

2020-12-07 10:5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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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你的叙述,刑事案件律师需要查看案卷材料和会见犯罪嫌疑人后方可给出法律意见

2020-12-07 16:54:35 回复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的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虽然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实行了多次盗窃的,才能认定为犯罪。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且盗窃次数亦没有达到多次,则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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