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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残疾鉴定标准

谢** 四川-乐山 其他咨询 2020.12.04 13:22:55 1462人阅读

听力残疾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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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1、听力残疾的定义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列表如下: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一级>90(好耳)<15二级71—90(好耳)15—3061—70(好耳)31—60四级51—60(好耳)61—70《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听力残疾的检查方法
1、测试环境要求裸耳听力测试应在测听室进行,对耳聋定残普查亦可在安静房间内(本底噪音

2020-12-04 13:2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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