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邯郸法律咨询 > 邯郸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刑事犯罪中重婚罪的客观表现有什么

刑事犯罪中重婚罪的客观表现有什么

陈* 河北-邯郸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2.01 21:10:48 308人阅读

刑事犯罪重婚罪的客观表现有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邯郸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邯郸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答如下,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1986年11月21口最高人甩颁布的《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  

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离婚”,如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二,1986年3月15日《结婚登记办法》施行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离婚,如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若事实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确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2020-12-01 21:11:4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