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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过固定资产可以简易计税吗

陈** 河北-张家口 工商税务咨询 2020.12.01 18:49:39 469人阅读

一般纳税人销售过固定资产可以简易计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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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均可以简易计税。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0-12-01 18:5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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