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只要结婚后过户,房产证上写有儿媳的名字,如果离婚,女方就可以分到一半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专业解答此结论并非绝对之处,需视具体情由而定。一般而言,在中国境内,由于房屋拆卸所产生的赔偿款项中,儿媳并无权分享。在关于拆迁安置房权益的分配问题上,其所有权往往依据于原本房产的归属人,除非法庭进行强制执行或财产所有人愿意转让其权益。同时,若是原始房产由父母所有,则需要查看是否仅将其赠送给子女,若仅仅是赠给了儿子,那么这种行为也就意味着房产不再属于夫妻共有的范畴,因此,儿媳在此种情况下也无法享有任何权益。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中,女方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必须承担男性父母的赡养职责。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配偶应配合履行。法律未规定儿媳对男方父母、女婿对女方父母有同等赡养职责。国家倡导媳妇孝顺公婆,但非强制义务。赡养义务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子女有经济能力时,无论性别、婚否,都应履行赡养义务至父母离世。此外,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经济有条件且父母已去世,的情况下应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专业解答总结:儿媳无直接法定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但若儿子先逝且妻子尽主要赡养义务,她可能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公婆立有遗嘱指定儿媳继承,儿媳则依法能获得财产。
专业解答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于女方名下,离婚时处理需视情况而定。若购房于婚前且为男方个人馈赠,则为男方婚前财产,不涉及分割。若父母书面确认赠予双方,则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分割。若父母仅出部分资金,该部分按上述处理,其余由子女及配偶承担部分,按双方约定或平分处理。请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协商或诉讼解决。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未强制要求配偶作为赡养人,仅规定赡养人需负责父母或祖父母的生活和医疗支出。有经济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需赡养。配偶虽需协助赡养,但不承担主要责任,且此规定仅适用于存续的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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