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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已被认定为工伤,伤残鉴定10级。现在出现个问题。人事科拿着我的住院及术后康复发票去当地社保局办理手续,有一万二被社保局踢除报不到,单位也不给我报,要我自己承担这部分费用。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工伤医药费还要自己承担?
因为在工伤事故出现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不去工伤科主动申报工伤的,超过一个月,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谈。
单位承担的
工伤保险外的急救等部分可以由医院开证明报销,确实是进口或者名单外的部分是可以由单位承担的。
你好,可以找单位报销。这这笔钱是不是用的保外的医药导致的不报销。
您好,这一万二是什么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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