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在学校厨房里摔倒了,学校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过错责任的意思是有过错则承担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律师解析 孩子在学校里被同学撞倒摔骨折,对方应赔偿: 1、医疗费(要有发票等票据);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用(要有发票票据); 4、护理费(需要医院的医嘱明确说明需要护理); 5、必要的营养费(以实际支出的营养费为标准); 6、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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