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前段时间根据自己和身边的亲戚朋友写了一本生活题材的小说,但是最近有人说他的文章对他名誉有影响,所以我想咨询下关于文艺作品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呢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总结起来文艺作品侵犯名誉权的形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侮辱:以语言、文字、行动等贬损他人人格,比如骂人、写文章污蔑、把某人与具有贬义的事物联系起来等等。 诽谤:其实也一种侮辱,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并且达到一种降低他人的社会评价的目的。如果编造一些好人好事放在某人身上,并没有降低别人对他的评价和观感,则不属于诽谤,也不能算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当然根据具体的情况,有侵犯其他权益或侵犯其他人权益的可能。 披露隐私损害名誉:单独的披露隐私的行为一般属于侵犯隐私权,这里是指以贬损他人人格为目的而披露隐私的行为。如法律规定,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擅自公开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等病情,致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的,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按照名誉权受损害的程度不同,可以采用不同的维权形式。通常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可通过法院民事起诉解决,并且很多时候与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处罚可以同时进行。当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的,造成重大影响的,则可能触犯刑法,受刑事管辖。
2016-12-09 13:52:16 回复
根据相应司法解释,法院根据文艺作品侵犯名誉权不同情况分析处理,主要分析两个维度,是否属实和是否侮辱人格: 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016-12-09 13:49:1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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