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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访客车辆也禁止进入小区,这样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189****5373 江苏-连云港 房屋买卖咨询 2016.12.08 11:37:54 37338人阅读

小区物业通知业主,以后凡没有购买车库及租赁车位的业主车辆均不可进入小区,外来访客车辆也禁止进入小区,这样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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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难以拒绝业主车辆进入;2、不合法,尤其是堵塞道路。 小区不让没买车位的业主停车的做法不合理。  停车位的租售与业主车辆能否进入小区停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物业公司的职责是在尊重业主的前提下,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而不是阻止业主开车进入小区。  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业主对小区公共车位有优先购买及使用权,即使业主没有购买地下车库或停车位,也有权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来使用那些没有确定归属的停车位。另外,如果地下车库属人防设施,则是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应归业主共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权出售。露天停车位如果不是经过规划部门规划为小区的停车场,其所有权则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同样没有权利出售。  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投票更换新的物业公司。

2020-12-17 23:44: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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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有风险包括败诉的风险和虽胜诉但执行困难权益难得实质保障的风险。法律制度设计时认为对这些风险当事人是明知的,是否诉讼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同时风险也由其个人承担,因此你所说的情况让法院承担责任,退回你已交的费用是无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与法院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而非民事合同关系,法院履行和承担的是国家赋予的审判职权和义务而非与当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民事合同关系,法院就有权拒绝与当事人建立这种关系,显然这是我们不愿意看见的。

2019-06-20 13:28: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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