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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律师,如果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还需要支付吗,具体金额是多少?

李** 黑龙江-绥化 劳动争议咨询 2016.12.08 08:21:27 360人阅读

请问九江律师,如果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还需要支付吗?具体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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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还是需要看情况来决定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根据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354号文件《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24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6-12-08 08:3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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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2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就算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还是需要看情况来决定的。

2016-12-08 08:3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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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不用支付的,这个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

2016-12-08 08:2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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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江苏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专业解答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江苏省的计算方法为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为基数与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之间的乘积,即为经济赔偿金。基数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依据《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相关规定决定。

    2024.09.23 678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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