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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长期不住能否减免物业费

ask****118 北京-西城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1.25 13:38:37 455人阅读

房屋长期不住能否减免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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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一般需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相关费用

2020-11-25 13:40: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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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102362条

具体要看合同约定,也可跟物业协商

2020-11-25 13:52:39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02672条

您好,一般需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相关费用。如问题没有解决,可来电咨询。

2020-11-25 15:35:04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5092条

您好要看具体合同约定

2020-11-25 14:21:59 回复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18262条

不能减免。

2020-11-25 14:01:30 回复

一般不可以,只要交了房,业主就有交物业费的义务,就算长期不住也是要交物业费的。因为物业费并不是单指为某些业主个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所以也就不宜仅以某些业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务项目来确定。也就是说,不管某位或某些购房人是否居住,或者多居住几户、少居住几户,基本上都不影响物业服务的提供,例如,保安不会因此少几个,清洁不会少几次等,也就是说,某位或某些业主是否居住,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开支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如果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拖欠物业管理费,最终损害的是绝大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需要。物业费并不是单指为某些业主个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所以也就不宜仅以某些业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务项目来确定。也就是说,不管某位或某些购房人是否居住,或者多居住几户、少居住几户,基本上都不影响物业服务的提供,例如,保安不会因此少几个,清洁不会少几次等,也就是说,某位或某些业主是否居住,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开支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如果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拖欠物业管理费,最终损害的是绝大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在交房后业主就必须交纳这笔费用。《较高人民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房子不住怎样能省下物业费目前很多城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物业管理办法》,为了协调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对于闲置的房屋缴纳物业费的问题也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5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交付的物业和交付后长期空置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标准可以适当降低。”《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1月1日起,对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公司按正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费用。颁布的《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单位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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