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只有符合前述条件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否则的话包工头是不承担责任的。
专业解答上班摔跤的原因跟工作无关的话就不算是工伤,假如员工是因为从事跟工作相关的事项,或者在收尾的过程当中,总之因为工作才摔跤的话就可以按照工伤处理。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的工伤事故,其认定标准都要求意外伤害跟工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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