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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司法解释305条5月1日执行异议期间能划款吗

苏** 湖南-长沙 其他咨询 2020.11.08 02:06:54 409人阅读

民诉法司法解释305条5月1日执行异议期间能划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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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原判决。案外人对人民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调解书再审的,人民不予受理,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在意义审查期间应该是不能划款的。第三百零三条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不予受理

2020-11-08 02:07:54 回复

认为原判决。案外人对人民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调解书再审的,人民不予受理,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在意义审查期间应该是不能划款的。第三百零三条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不予受理

认为原判决。案外人对人民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调解书再审的,人民不予受理,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在意义审查期间应该是不能划款的。第三百零三条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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