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买的二手房可以在长春买到原房主户口吗
在长春买的二手房,原房主的户口没迁走,不能迁户口。可以向派出所报告,派出所会催促对方迁户口,对方迁走后,自己再迁入户口。 《吉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业务规范》 第三十四条以一个家庭居住、生活在一处立为一户为原则,对多套住房的,可在经常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一套住房原则上只能立一户。 第三十五条居民家庭成员中因离婚等原因分开生活的,公安派出所凭本人申请、合法有效住房证明、原居民户口簿办理分户手续。分户应重新确定户主,改变相应称谓;如房屋所有方不同意另一方户口以房屋地址进行分户登记,且另一方并未在此居住又无处落户的,可将另一方户口落在“社区集体户口”上。
2020-11-07 17:31:20 回复专业解答1、需提供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长春各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2、需提供长春市房地产交易核心备案的购房合同、银行贷款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各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直接办理落户。
律师解析 外地人在长春买房条件是:对能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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