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看你是要做哪种判定,流程完全不相同:普通人身伤害伤残判定最好要交通队或法院委托专门司法判定部门做判定.否则自己私下做的判定只要另一方不认可,那到时你只能再次做判定.医院做的判定是不能律效果的,必须叫司法判定部门作事伤不叫伤残判定叫劳动本领等级判定,那必须先到区劳动局作工伤认定,之后才能向区劳动本领等级判定委员会申请劳动本领等级判定(也在劳动局)具体地址你能够去找下当地的电子地图网上都有的你去找找看
一般情况下,陪护人员可以主张交通事故误工费。陪护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陪护人员没有收入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陪护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陪护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没有具体计算依据
虽然没有依据,也不会像美国一样判决产生高额的精神损失费的
我国的赔偿不以金钱为唯一赔偿手段,还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方式
最高院关于精神损害的司法解释中对精神损失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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