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他向我借了钱,他把他的车子抵押给了我,并做了抵押登记,但是后来我从亲戚那知道他又把那个车子抵押给另一人又借了钱,请问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
根据担保法第54条和担保法解释第70六条的规定:抵押物清偿顺序,抵押权的实现顺序为: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同为登记的抵押权,依照抵押物登记的前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依照债权比例清偿。同为未登记的抵押权,依照债权比例受偿。
2016-11-14 12:26:46 回复
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优于担保物权、债权;担保物权和债权同时存在时,担保物权由于债权。只要抵押车子向你借钱的那个人没有把车子过户给后一抵押权人,那么根据抵押物清偿顺序,因为你做了抵押登记,抵押权的实现先予后一抵押权人。
2016-11-14 12:31:4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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