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开的简易计税发票销项税,进项不得抵扣。但一般纳税人取得简易办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 不可以抵扣。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二、增值税征收: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计算方法: 1.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2.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 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
律师解析 可以,但必须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 而且,一般纳税人(含“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特殊情况除外)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根据现行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形: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 (2)特定行业一般纳税人销售特定货物;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的特定应税服务。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律师解析 建筑业简易征收范围: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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