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是住改非政府征收,临街店面双层,两层都用于实际经营,二楼是包厢,做的餐饮,已经做了25年,现在拆迁办认可了经营性用房,我有几点我想问问,第一点,拆迁办算评估价居然是把住宅基价乘总面积,不是按照店面基价乘总面积,这样合理吗,这样相比评估价价差一倍,然后拆迁办按照住宅房基价乘总面积这个评估价基础上,再谈装修补贴,营业性用房补贴,一楼现在倒是按照店面基价乘面积了,二楼居然按照住宅基价乘面积,是不是忽悠我们不懂,第一点价格评估价差一倍,现在我们的房价给他们压的极低,我父母年级大了,给他们忽悠了,签了同意拆迁意向书,还把房产证土地证给他们了,还好,拆迁协议书还没签呢,还有营业性用房是不是过渡安置费跟住宅不一样,怎样的算法店面房,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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