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8月份在广州某车辆运输公司以以租代购分36期形式月供购买的一辆新车,长安M80。当时公司承诺购买车介绍货源,每个月除去油钱开销剩一万元左右工资。并且承诺入公司户和个人户都可以退车给公司。辽承诺试做两个月不想做可退还车给公司处理。现在我不想做了,去退还车给公司,去了两天公司不肯退。公司给出的答复就是车入的是我个人的名下公司,要交齐36期月供。现在给的解决方法是找个人来顶我的车月供,要我和顶我的车月供的那个人签合同。请问这个方法行得通吗?而我最怕的事就是顶我车月供的那个出了事故跑掉怎么办?因为车入的是我个人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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