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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与执行异议之诉是否有区别

陈* 河北-邢台 办案流程咨询 2020.10.29 12:28:02 306人阅读

审判监督程序与执行异议之诉是否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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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在于以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具有足以阻却执行程序的正当权利为前提。也就是说,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就执行程序应当继续还是应该停止做出评价和判断。如案外人权利主张所指向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其诉讼请求所指向的标的物,其则属于“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情形,与原判决、裁定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者该权利义务关系的客体具有同一性,执行标的就是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特定客体,根据最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案外人异议之诉和审判监督程序不可以同时提起。因为不会为了一个案子同时用两种不同的诉讼程序来审理,不符合效益原则.执行异议之诉针对的是执行行为本身您好,并不是对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本身的合法性、准确性提出异议,而是针对具体执行行为针对的标的物

2020-10-29 12:30:02 回复

  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监督程序最大的不同是被监督主体、以及监督程序不同,1、民事诉讼法的原被告双方都是自然人,监督程序为,如果一方或双方,通过上诉判决后对结果依然不服,虽然判决为最终判决,但原被告一方或双方均可向检察院直接提出抗诉,检察院决定是否受理。2、刑事诉讼法中,原告是公诉机关,如果提出抗诉,一般多事由被害人提出,而被害人是没有在原告位置的,这时候被害人只能找公诉机关抗诉,而如果是公诉机关认为判决不合理,则可以直接提出抗诉(一审判决后,二审公诉机关的身份为抗诉机关)在实践中,抗诉的实行由原告或被告提出并予以接受的抗诉情况是很少见的,多数是在刑事案件中公诉机关自行提出的抗诉多见。  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准确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充分体现和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政  审判监督  策;有利于加强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审判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审判工作方法和作风,提高审判人员的素质;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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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审判监督程序有什么区别?

    专业解答第三人撤销之诉他是第三人对一个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的民事案件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来请求这个案件进行撤销诉讼,而审判监督程序,它就是一种再审的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他可能制裁的是一些在案件中存在着虚假诉讼的情况,而审判监督程序就刚好和他相反。

    2024.08.24 308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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