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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医院能修改吗?修改病历医生有什么责任,能留√
1、修改病历不隶属医疗意外,但隶属医院有犯错,医院应当承受赔偿职责。2、《侵权职责法》第58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组织有犯错:(一)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限定;(二)隐藏或者拒却提供与纷争有关的病历资料;(三)虚构、修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根据上述第(三)项的限定,修改病历的,推定医院有犯错,医院应当对患者承受赔偿职责。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在现实医疗纠纷鉴定实践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疗技术问题说不清楚、对于鉴定程序也缺乏了解,往往是带有鉴定的要求就直接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鉴定中心的接待人员,从方便鉴定的角度出发,会按照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填写或者撰写相关的文书,但是,这样的帮助是出于对患者及其家属方便的基础上的,如果相关工作人员不提供这样的方便的,患者及其家属也不要生气,按照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应当撰写相关申请的。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撰写相关材料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请求协助和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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