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把房子卖给乙方,乙方交付一万元定金,乙方单方面毁约,让甲方退换定金,甲方是不是可以选择不退?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2020-10-22 12:04:47 回复专业解答合同双方(甲方、乙方)归属权协商决定,无强制性规范,保持平等法律地位。甲方提目标,乙方实现并制定策略,但合同进程中甲方乙方角色可能互换,具体于要约承诺阶段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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