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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在外地跟随姐姐一起生活,弟弟来探望暂住几天,能否在姐姐处居委会开居住证明
国家规定:第一,国企单位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一次探亲假20天,并且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往返路费按照规定凭据给予报销。第二,国企单位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一次探亲假20天,并且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往返路费按照本人工资的30内给予报销,超过本人工资30的部分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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