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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讨论公司的工资,触犯公司制度,能扣除全部的工资吗

何* 吉林-通化 工资福利咨询 2020.10.19 11:40:55 336人阅读

孕妇讨论公司的工资,触犯公司制度,能扣除全部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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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地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孕妇仅是讨论公司的工资,并未给单位造成任何实际的经济损失,单位扣钱的制度本身不合法,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返还扣除的工资。如果单位拒绝返还的话,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020-10-19 11:41: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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