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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地改变用途,是否需要审批程序?

项** 四川-泸州 其他咨询 2020.10.19 10:11:43 443人阅读

农业用地改变用途,是否需要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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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农业用地改变用途,是否需要审批程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中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所以说政府也确定了18亿亩耕地的红线,尤其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需要严格的一个审批手续,具体的程序一般是由县一级的国土部门,就是土地管理部门。  比如说它要想用林地或者耕地改变用途,用驾校搞建筑,那么应当到县国土局去审批,当然可能有相应的政府可能跟着去测绘,用原来的土地所有权来进行补偿,这样最终才有上级的行政部门来确定,它所有权的变更,土地的使用权变为所谓的驾校老板,没有这个程序显然是违法的。

2020-10-19 10:12:43 回复

1、公房改变用途要经过审批 公房改变用途要经过审批改变房屋用途是指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或改变房屋实际使用状况。将公有居住房屋自用或出租他人作为经营办公用房,改变公房的用途,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相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2、承租人要求改变公有房屋用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符合房屋使用安全。
(3)不影响相邻房屋的使用。
(4)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改变房屋用途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的,还须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您好,针对您的改变土地用途是否需要办理审批手续?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管理法》第80条规定: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罚款额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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