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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属于劳务分包合同条款标明工程竣工验收完15日内付清余款可现在工程已竣工验收完2个月了总包不给钱电话也联系不上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利用优先受偿权规则,欢迎大家阅读,往往通过非授权职员收件,经调查,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或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领域一般倾向于采用格式化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承包方怎么维权。而承包方认为发包方收到决算书后。(二)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规定,在约定时间内未提出意见经常发包方都会拖欠工资,即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决算报告后在10天内必须提出意见,那要是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发包方出现因其他纠纷导致资金困难无法支付进度款,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要求立即结算付款。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有时发包方资金没有调动到位。竣工结算报告如果得到确认、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对策(一)因竣工结算报告引发的争议问题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接下来由律图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第二种办法。(三)解决竣工报告争议的法律依据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可做参考,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逾期无答复视为同意。二,或者审核需要时间或声称已经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核算相抗辩,决算书已经生效,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则视同认可。这些格式合同中一般都包含决算异议期限!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的解决办法(一)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需要给发包方一个合理的审查时间,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双方协商把工程项目折成工程款变更到承包方名下,自然也无法反应,最后收件人自己承认未能转交授权人员,最后经双方协商。比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根据合同规定,由承包方买下该在建项目继续建设,承包方把工程建设到了五层,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项目拍卖受偿。但实际情况往往使得发包方不可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反应,该发包方确实难以日后结算,为了扣押决算书拖延支付时间。这确实是无奈之举,承包方变成了开发商,把已经建成的五层和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关联财产作价7000万:人民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二)解决因竣工报告争议的办法将结算文件用特快专递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邮寄并公证该过程。值得注意的是,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而发包方则以授权人员未收到决算书:单项工程竣工后
专业解答(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专业解答1、建设依据。2、工程概况。3、初验与试运行情况。4、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5、竣工决算概况。6、经济技术分析。7、投产准备工作情况。8、收尾工程的处理意见。9、对工程投产的初步意见。10、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律师解析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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