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一个合伙开洗车店,刚开了一个月,另外两个人想要退伙,想让我一次性把他们投资的钱全部给他们,这样对吗?
1、您好,您咨询的是有关退伙纠纷问题。
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3、所以你们可以根据以上的条件进行退伙。
4、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5、对于退伙财产的结算,如有损失,损失应该一起承担。对于退伙,应该按照退伙时的洗车店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但如果你们有其他的约定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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