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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的遗体拍照并将照片当众展示是否构成侮辱尸体罪?

李** 浙江-丽水 人身侵权咨询 2020.10.14 21:01:22 360人阅读

将人的遗体拍照并将照片当众展示是否构成侮辱尸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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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犯罪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侮辱尸体的行为。盗窃指用秘密的方法窃取,如从坟墓中、停尸间、或从其他任何停放尸体的地方秘密窃取尸体。尸体,是指已经死亡的人的身体的全部或者一部。盗窃尸体的一部分的,也可能成立本罪。侮辱尸体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如奸淫、肢解、鞭打、焚烧、毁损、遗弃等等。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鉴于刑法的最后手段性,这种情况一般不宜以侮辱尸体罪论处,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考虑涉嫌侮辱尸体罪;
三、一般情况下,通过追究侵权责任的方式,足可以制止该违法行为。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020-10-14 21:02:22 回复

盗窃、侮辱尸体罪,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事实上支配下之做法。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做法。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到十六岁且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有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有意进行侵害。可能做法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相关法律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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