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黄石法律咨询 > 黄石二手房纠纷法律咨询 > 交钱领钥匙了,验房单没签字算不算收房?

交钱领钥匙了,验房单没签字算不算收房?

任** 湖北-黄石 二手房纠纷咨询 2020.10.13 03:50:46 10535人阅读

交钱领钥匙了,验房单没签字算不算收房

其他人都在看:
黄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黄石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不算。
解析:
1、验房单没签字不算收房成功,而且如果其中一个业主没有来,应该委托来的那个业主带上她的授权委托书,这样才算收房成功。
2、验房单签字了就表示业主已经验了房,表示满意认可了。大家在验房的时候,要是发现有问题,要马上提出来,和开发公司进行沟通,及时的解决问题。再次验收合格以后,才可以在验房单上面签字,才能支付有关的费用。

2022-05-17 11:57:28 回复
咨询我

对于交钱领钥匙了,验房单没签字算不算收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标准的交房流程手续是这样:
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开发商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你这个交房手续是不标准的,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也没有派人陪同检验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况且你也没有签字收楼。所以,你应该可以找开发商理论的。

2020-10-13 03:52:4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