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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开发商才出售的储藏室,购房合同里没注明,只给了收据,问开发商他们说不换发票,说储藏室没产权,只有70年的使用权,我该怎么办

李* 山东-滨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10 16:35:40 7439人阅读

购房后开发商才出售的储藏室,购房合同里没注明,只给了收据,问开发商他们说不换发票,说储藏室没产权,只有70年的使用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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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公寓里的储藏室分为有产权的和非产权的两种。前者位于单元的地下层,有的空间,如同住宅,可以买卖并登记发证;后者只是楼道的空闲公用部位,不能登记发证。你首先要弄清楚自身情况,若是前者,应在签署购房合同时获得对方的书面承诺。形式上可以写入购房合同也可单独出具承诺书或协议书,并明确是被赠送的,不再为此再付房款。等到时机成熟,再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可过户的合同。若是后者,则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开发商无权将公用部位划拨给个别业主使用。

2020-10-10 16:3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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