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合川区法律咨询 > 合川区票据纠纷法律咨询 > 我要去银行办理票据,请问传票本票区别是什么

我要去银行办理票据,请问传票本票区别是什么

吴** 重庆-合川区 票据纠纷咨询 2020.10.08 14:20:24 408人阅读

我的公司现在刚刚办起来还没有开始营业在准备阶段,他们告诉我说需要去银行办理票据这样会计在结算的时候比较方便结算,所以我想了解一下传票本票区别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合川区律师 金融保险律师 合川区金融保险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是法院使用的,与会计没有关系。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日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本票只有出票人与收款人两方当事人。出票人是签发本票并将其交付他人之人,完成出票行为后即成为本票的付款人,承担见票付款或定期付款的义务。收款人是自出票人取得本票,有权向出票人提示并要求出票人付款之人。

2020-10-08 14:33:24 回复
咨询我

传票,记账凭证的同义语。有现金收入传票、现金支出传票和转账传票等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020-10-08 14:21:24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拘传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的一种,是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派出司法警察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的措施。但是在执行程序中,在很多情况下必须找到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才能查清其财产情况和履行能力,因此需要传被执行人到庭。如对于表面上无财产的被执行人或单位,必须找到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以便要求其说明情况。但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常以躲避执行人员作为逃债的手段。其他人也借口不了解情况,不配合调查。仅以传票传唤不足以使其到庭,要求执行人员总是登门“拜访”也不是办法,而且易于遭受围攻殴打等。法庭是专门用来查明案情的场所,是执法的特定场所,有其威严性。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7条明确规定:“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在执行程序中,适用拘传措施需具备以下条件: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从执行实践来看,下列几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1)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证又没有说明理由,而执行法院查明其真实情况的;(2)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无确切证据,被执行人又不提供证据和情况的;(3)被执行人非法转移、隐匿已被执行人员、申请执行人和其他人发觉的财产,拒不说明财产去向的;(4)被执行财产被毁灭、损坏,其价值不足清偿债务,又不说明原因的;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被毁灭、损坏的又不说明原因的;(5)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而不说明债务人及数额的。2.必须经过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传唤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只经一次传唤不能适用拘传。传唤的方式必须使用传票,少于两次的传唤,以及两次口头传唤或一次口头传唤、一次传票传唤的,均不得适用拘传。3.必须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如果出现不能抗拒的事由等特殊情况,则不能适用拘传。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应当经人民法院院长的批准,采用拘传票的方式直接送达给被拘传人,由被拘传人在拘传票上签字。在实际拘传之前应当先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争取其主动到庭;如果其经过批评教育后仍然不主动到庭的,便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拘传其到庭。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24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24小时的起算时间,应当从限制人身自由的那一时刻开始计算,不能单纯从调查询问的时间开始计算,应当把在途时间也计算在内。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予以协助。

(一)、汇票与本票的区别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2.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3.我国的本票和汇票的区别主要有:(1)汇票的当事人有三个,而本票当事人只有二个;(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于是银行。(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免票即付,而汇票可以定期付款。最直接的区别是,汇票是出票人让他人付款,而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二)、汇票与支票的区别1.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付款人则不以银行为限。2.支票均为见票即付,而汇票则不限于见票即付。3.在我国,支票主要分为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是办理同城转帐结算的。汇票主要是用于外埠结算的。4.出票人不一样:支票和商业汇票是企业,银行汇票是银行。5.支付方式不一样:支票和银行汇票是见票即付,商业汇票是指定日期。6.承付期不一样:支票10天,银行汇票1个月,商业汇票6个月内。7.信用度不一样:商业汇票低,支票较高,银行汇票高。(三)、本票与支票的区别1、本票和支票最大的不同就是本票是由银行开的,支票是单位或个人自己开的。2、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3、记载绝对事项不一样,本票的收款人名称是绝对记载事项,而支票不是,可以授权补记。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金融保险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