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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该如何解决

王* 广东-东莞 其他咨询 2020.10.08 06:01:45 426人阅读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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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一九九0年五月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五十五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谓商住楼是指商业和住宅兼而有之的建筑,这你不要担心,因为你是在其中的住宅部分,而不是在商业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所以你不用担心。

工业用地五十年;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处理有以下几种: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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