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渭南法律咨询 > 渭南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

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

张* 陕西-渭南 个人债务咨询 2020.10.08 00:30:36 475人阅读

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

其他人都在看:
渭南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渭南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借贷是否合法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夫妻间明确规定了财产归属问题的前提下,若其中一方在外背负了相应的债务,且债权方已知晓此项约定的,则应当仅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然而,如果债权人并不了解这一约定的话,那么无法证明其为个人债务的部分,就会被认定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任何一方所累积的债务,相关责任将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024.10.18 1603阅读
  • 民间借贷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专业解答在多数情况下,即使丈夫负有债务,也无法直接对其妻子名下所拥有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但是,若是此笔债务被认定为构成夫妻双方的共有债务,那么便允许我们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将其中属于男方的那部分财产纳入执行范围之内。而倘若判决书在陈述中所负担的债务性质并未予以明确定义,即未能清楚地界定该笔债务究竟属于个人债务抑或是夫妻共有的债务,那么申請执行人完全有权选择是否追加额外的被执行人,或者放弃追加的权利。

    2024.10.16 2021阅读
  • 民间借贷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拍卖吗

    专业解答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债务确实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那么配偶名下的共有财产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例如通过拍卖来偿债。一般来说,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就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在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的权益以及债务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强制拍卖共同财产。

    2024.10.10 1266阅读
  • 民间借贷夫妻共同财产能不能执行公积金

    专业解答在民间借贷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能被强制执行,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包括公积金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被用于偿债。但是,如果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并经过法院的准许,才可以对其配偶的公积金进行强制执行。

    2024.10.10 1108阅读
  • 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时,主要看两个关键因素:一是双方是否共同同意(如共同签字或认可),二是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或者,虽然债务超出了日常范围,但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事业,并且债权人能够证明,那么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超出日常范围的债务,如果该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活,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特别证据证明该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有关。

    2024.10.06 2027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