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房屋、住宅);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目前,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为1900元);
4、单身人员年龄应满28周岁。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
二: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郑州市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条被大多数新就业职工所忽略);
3、月工资、家庭净资产低于相关标准(目前,对于新就业职工,这一标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即2280元;预计未来将逐步调整为8倍,即3040元);
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
三:来郑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即1900元;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以上三种人群在确定满足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后,就可按照郑州公租房申请流程进行申请了。当然,人群不同,郑州公租房申请流程及所提交的材料也有所差别。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符合郑州市公租房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领取《郑州市公租房申请表》如实填写,交由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受理,之后交由街道办事处、市民政部进行初审、复审。审核无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并备案,备案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资格证并进行配租。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符合郑州市公租房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经用人单位统一向街道办事处领取《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核准后,交由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备案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
专业解答申请本项内容,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具有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平均居住面积不超15平方米;二是不具备本地城镇户籍但在本地稳定工作六个月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需提供暂住证明,且家庭成员在本地无房产或家庭平均居住面积不超15平方米。
专业解答申请公租房需满足多项条件:拥有当地城市五年以上户籍,被认定为低收入或最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且总体积不超50平方米,家庭成员间有合法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且共同居住,且需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无其他房产。
专业解答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具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长期居住。 2.前一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与资产净值需符合政府公开的收入范围。 3.若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则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不超15平方米。 4.近五年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得有房产买卖、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等行为。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或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专业解答郑州市廉租房申请要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满足四项条件,包括市区常住户籍、无自有房产和公租房租赁记录、符合收入标准等;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也需符合相应条件,包括户籍、劳动合同、收入及房产情况等。单身人士需年满法定婚龄,家庭成员间需存在法律认可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外出务工或灵活就业者需提供市区居住证明。
专业解答郑州市区户籍居民,至少有一名成员户籍满三年且无房产,符合收入标准;新就业员工需有市区户籍、合法劳动合同及无房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需持居住证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无房证明,同时满足收入标准。
律师解析 一、基本条件 1、工作、居住于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家庭。 2、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五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5.7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68万元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③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律师解析 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律师解析 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2、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 3、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申领居住证需提供的材料: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合法稳定就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有合法稳定住所,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连续就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 登记站应按有关规定采集暂住登记人员信息,免费为其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这里的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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